(资料图片)
清楚的监控录像、当场查获的赃物……面对铁一般的证据,刘某却装疯卖傻,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。近日,经嘉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六年,剥夺政治权利一年,罚金人民币二万元。
2021年6月22日凌晨,刘某打车来到江苏太仓一学校,趁无人之际翻墙入内,使用随身携带的工具进入多个办公室行窃,将学生寄放在老师处的手机等物品、老师私人物品及钱财等盗走。
到了早晨,学校老师一上班看到凌乱的办公室吓了一跳,意识到可能进贼了,于是立马翻阅监控,果不其然看到了小偷刘某的身影,于是报警。
然而,另一边尝到甜头的刘某还谋划着下一次的行动,按捺不住地他决定次日凌晨就再次行动。刘某带上黑色鸭舌帽、白手套等装备工具后,打车来到上海嘉定一学校行窃,把教学楼办公室及教师办公室又翻了个底朝天。这一次可谓“收货颇丰”,不仅偷到了手机、香烟等物品,还在一办公室抽屉内翻到了7万元现金。全部收入囊中后,刘某兴高采烈地打车离开。
天网恢恢,疏而不漏。刘某在经过检查站时被江苏太仓警方抓获,随身赃物也被当场查获。
同年9月23日,江苏省太仓市公安局将案件移送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。然而,到案后的刘某拒不供认盗窃的事实,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还装疯卖傻,企图用“不知道”“不记得”等逃避所有讯问。
但经鉴定,刘某涉案时及目前无精神病,在本案中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,且目前具有受审能力。
2023年3月9日,该案移送嘉定区检察院审查起诉。嘉定区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后认为,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,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巨大,事实清楚、充分,其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,遂以盗窃罪提起公诉。近日,经嘉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作出如上判决。
检察官提醒,目前正值暑期,值班老师应加强巡查,一旦发现失窃立即报警。同时,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切勿把办公室当保险箱,不给不法分子留有可乘之机。
标签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