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家具是由材料、结构、外观形式和功能四种因素组成,其中功能是先导,是推动家具发展的动力;结构是主干,是实现功能的基础。
2、从用于家具的材料上可以反映出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。除了常用的木材、金属、塑料外,还有藤、竹、玻璃、橡胶、织物、装饰板、皮革、海绵等。
3、 家具材料的应用也有一定的选择性,其中主要应考虑到下列因素:加工工艺性、质地和外观质量、经济性、强度和表面装饰性能。
4、按地域民族性可分为:地中海风格、东南亚风格、欧式风格、非洲风格、美式风格、日式风格、中式风格等;
5、按流派可分为:古典风格、简约风格、流行风格、田园风格等。
二、北欧风格设计
北欧风格
家具借鉴了包豪斯设计风格,并融入斯堪迪纳维亚地区的特色,形成了以自然简约为主的独特风格。